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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人誤給一張頭獎刮刮樂,你會不會私藏?賣彩券的黃姓婦人,這輩子第一次賣出五百萬元刮刮樂頭獎,結果中獎人以為沒中,還給她回收,她發現後馬上交還給對方。黃姓婦人昨天說,做人要有責任,這個錢一定要還人家,沒什麼好多說的。
黃姓婦人六月初在台北市林森北路的「阿輝活海產店」內,兜售刮刮樂,當時有名吃宵夜的年輕人,掏出一千元買刮刮樂。年輕人先中了小獎,又再換刮新彩券,其中有一張「至尊王牌」刮刮樂,他刮開以為沒中,順手還給黃姓婦人回收。
沒想到,原先已離開海產店的黃姓婦人,幾分鐘後又折返店內,她把彩券還給年輕人,還說:「你嘛看乎清楚,你中頭獎啦!」
這名年輕人仔細一看,才發現真中了五百萬元,後來還包了四十萬元紅包給黃女士,感激她拾「券」不昧,要是換成別人,他大概就和這五百萬元擦身而過。結果黃女士拿到紅包後,又包了一個紅包給海產店,但店家堅持不收。
台灣彩券昨天為黃女士辦了一場記者會。她原先不願出面曝光,到了記者會現場還戴著口罩,後來應媒體要求拿下,但始終不願透露名字。
昨天台彩包了兩萬元的小紅包給她,黃女士一開始也不拿,最後勉為其難接受。台彩董事長薛香川說,黃女士的表現不僅是「彩券之光」,更是社會之光。
「我也很高興,也要讓他(客人)高興,這是我的責任。」回想那晚經過,黃女士說,她一離開海產店,就看到這張刮刮樂,其實中了頭獎,那時候心裏只想到,要趕快拿去還給人家。
她說,賣彩券這麼久,也還沒賣過開出五百萬元的刮刮樂。雖然自己在社會中已算「弱勢」,但「這個錢一定要還人的,做人要有責任,讓客人高興,就是我的責任。」
黃女士家境不好,平常帶著身心障礙的女兒,在林森北路沿街兜售彩券。她說,平常買的人不多,最好的情況「一天大概可以賣兩本彩券」。
台彩總經理黃志宜解釋,兩本彩券銷售金額最高就是五萬元,換算佣金可賺到五千元。但黃女士因為是一百、五百元的彩券夾雜一起賣,一天收入應該還不到五千元。
【2012/06/30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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