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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)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李英豪控告台大醫院誤診,台北地院今天繼續開庭。被告律師說,「對方怕醫醫相護,我們擔心官官相護」。
全案源起於李英豪指控,他在台大醫院健檢得知膽囊內有息肉後,民國98年聽信胡瑞恆診斷,開刀摘除膽囊,不料回診後,胡瑞恆卻告知膽囊光滑並無息肉,於是李英豪去年向北院提起自訴,控告台大5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,附帶民事求償新台幣970萬元。
北院下午開庭審理,承審法官洪英花表示,原本想調解,但5名醫師都未出庭,且透過律師古清華表示沒有任何醫療疏失,也無意和解。法官裁示將本案送鑑定,仍力勸雙方和解。
李英豪委任律師邱新福說,本案疑點多,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雖鑑定台大醫院無疏失,是醫醫相護,偏袒台大醫院,有必要再鑑定。
被告律師許文彬表示,「對方怕醫醫相護,我們擔心官官相護」。本案先前已經醫審會鑑定台大醫院無疏失,事實明朗而不需經審判程序。因此希望承審法官依刑事訴訟法規定,裁定自訴駁回,以免浪費司法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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