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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文鳳聲稱交往時曾提供財務顧問服務。 (圖,翻攝東周刊) |
周星馳(圖)遭于文鳳求償3億台幣。 本報資料照片 |
周星馳昨被前女友于文鳳一狀告進法院,向他追討8000萬港幣(約台幣3億元),聲稱是交往時為周星馳提供財務顧問服務,投資豪宅的佣金。
于文鳳在入稟狀上指出自己與周星馳在一起13年,於2010年3月正式分手,期間她擔任周星馳理財顧問,周星馳協議中承諾每月會給她顧問費,起初為每月2萬港幣,最高時達每月5.9萬港元,如果投資獲利,于文鳳還可獲得利潤的10%作為佣金。
周星馳後來投資發展山頂普樂道的獨立屋天比高,于文鳳認為她可獲得8000萬元佣金,但周星馳今年3月支付她1000萬港幣後,就沒了下文,所以于文鳳才循法律途徑追討。至截稿為止,未獲周星馳回應。
周星馳投資位於山頂普樂道10號的天比高,2004年他以3.2億港幣的價格購入並與菱電合作進行重建成共4棟別墅,2009年先後以3.5億與3億元售出其中兩棟,2011年5月以8億元售出,至今第3棟,仍是亞洲區洋房的最高平方尺價紀錄保持者。
周星馳的比高集團日前被爆旗下業務大多停滯,因周星馳忙拍戲,無暇顧及其他生意,包括5年內拍10部電影,3年內要開36家戲院等計畫,多半停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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